本报讯国家质检总局近期组织对酱油产品质量进行了国家监督抽查,产品抽样合格率为71.9%。自2002年开始实施酱油产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以来,国家质检总局加强了对酱油加工企业的监管,酱油产品质量比2002年提高了 40.3个百分点。
本次抽查结果表明,连续的国家监督抽查及实施QS制度,促进了酱油生产企业质量意识的提高,大中型企业产品质量较好,而小型企业的产品依然存在一些质量问题。
抽查中发现的主要质量问题如下:一是氨基酸态氮含量不合格。氨基酸态氮含量越高,酱油的质量越好,鲜味越浓。强制性国家标准规定氨基酸态氮含量为≥0.4g/100ml,抽查中有部分产品氨基酸态氮含量不合格,其中有1种酱油的氨基酸态氮含量仅有0.03g/100ml。
二是全氮和可溶性无盐固形物含量不合格。全氮和可溶性无盐固形物含量的高低,直接反映出酿造酱油的品质。抽查中有部分产品的全氮和无盐固形物含量不符合标准要求,其中有1种酱油产品全氮含量为0.15g/100ml(标准规定≥0.7g/100ml);无盐固形物含量为3.66g/100ml(标准规定≥8.00g/100ml)。
三是铵盐超标。强制性国家标准规定,铵盐含量不得超过氨基酸态氮含量的30%,抽查中有部分产品铵盐项目不符合标准规定的要求,其中有1种酱油产品的铵盐含量为氨基酸态氮含量的63%。
四是苯甲酸含量超标。国家标准规定苯甲酸在酱油产品中限量添加。抽查中有个别酱油产品为延长保质期而过量添加苯甲酸。
五是微生物指标超标。强制性国家标准规定,餐桌酱油细菌总数≤30000cfu/ml,大肠菌群≤30M PN/100ml。抽查中有个别产品菌落总数和大肠菌群指标不合格,其中1种产品菌落总数超过国家标准规定10倍多,还有1种产品大肠菌群超过国家标准规定80倍。
六是标签标注不规范。强制性国家标准规定,酱油产品在标签上应标明酿造酱油或配制酱油,氨基酸态氮含量、质量等级、用于“佐餐和/或烹调”、产品标准号(生产工艺)。抽查中有部分产品的标签标注不规范,主要是未标注产品质量等级、生产工艺、用途及添加剂真实名称等。
国家监督抽查部分质量较好的产品及其企业名单:石家庄珍极酿造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赵县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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