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B体制是IECEE (国际电工委员会)建立的一套全球互认制度,全球有34个国家和45个认证机构参加这一互认制度,即IEC会员国NCB认可的实验室之间互相认可对方的检验报告。 际贸易 外 英网
对于制造商,原则上取得了CB认证和CB报告可以节省申请其他认证的时间和费用。例如:取得了CB证书,再申请GS,CCEE,BSI认证,原则上,只需要少量附加费用,无需支付额外的检测费用就可以取得GS,CCEE,BSI认证。
什么是CB测试证书国际贸易
该证书是国际电工委员会电工产品安全认证组织(IECEE)认证机构委员会(CCB)统一制定的,由一个发证和认可国家认证机构颁发的文件(见下图),与所附的测试报告一起用来通知其他国家认证机构,某种电工产品的一个或更多的样品已经按照正CEE所采用的某个标准进行了测试,并且证明这个(些)样品符合该项标准。
CB测试证书只有在附有有关测试报告时,方始有效,测试报告应包括按有关标准进行测试的结果,井在有要求时,还应包括按照已声明的国家差异的测试结果。CB测试证书不得用于任何形式的广告或促销活动,但CB测试证书持有者可以在业务通信中提到具有该产品的CB测试证书。截至1992年7月,CB体系成员国共有30个。他们是奥地利、澳大利亚、比利时、加拿大、瑞士、中国、原捷克斯洛伐克、德国、丹麦、西班牙、芬兰、法国、英国、希腊、匈牙利、爱尔兰、以色列、印度、冰岛、意大利、日本、韩国、荷兰、挪威、波兰、瑞典、新加坡、原苏联、原南斯拉夫、美国。
这30个成员国在他们申请加入IECEE-CCB成为CB体系成员时,应声明他们认可IECEE采用的那些IEC标准,并说明对于认可的标准中的国家差异(如有的话),目前各国说明的差异归为两种:与本国国家标准的差异用"y’表示;与其集团存在差异,用"C’表示;无差异用"r’表示。如出现以下情况,发证的国家认证机构可以撤销CB测试证书
滥用证书
证书的颁发有错误
产品不再与测试的并在测试报告中说明的样品相符
证书持有者要求撤销。
当一份CB测试证书已被撤销,发证的国家认证机构必须尽快通知CCB秘书并说明撤销的理由。CCB秘书必须对某一份CB测试证书已被撤销一事,通知制造厂和就有关标准参加CB体系的所有各国家认证机构,并说明撤销的理由。每个有关国家认证机构可以自行决定,是否要将在该CB测试证书基础上所作出的国家认证或认可,予以撤回。知识
为什么要申请CB测试证书贸易
获得CB测试证书的企业有利于产品出口用于家庭、办公室、车间和类似场所的电工产品"直接涉及人身的安全,这类产品在一部分国家中实行强制性认证,即取得该国的认证合格证书后,才允许出口到该国,并在该国市场上销售。即使在未实行强制性认证的国家中,消费者为了自身的安全,都愿意购买经过认正而带有认证标志的产品。
因此,大的百货商店也只销售经过认证的产品,在售价上也高于卡经认证的产品,正如我国卖给香港商人的电动工具,他们对取得CB证书的产品比未经认证的产品,开价每个多2美元,经过认证的产品能保障用户的人身安全,容易销售而售价也相对要高,此外,企业销售未经认证的产品还承担着赔偿损失的风险,一旦判定由于产品带给消费者人身或财产的损失,企业有赔偿的责任。出现这种事故将给我国在国际市场上带来不良的后果,这类产品在国际贸易中就难以找到客户。因此,不仅在经济上受到损失,同时也丧失了信誉。
如何取得进口国的认证合格证书
可以采用两种程序来获得该证书:第一种程序是产品已经获得CB测试证书,使用该证书附带CB测试报告向进口国申请该国的认证合格证书;第二种程序是产品未获得CB测试证书,直接向进口国申请该国的认证合格证书,若采用第二种程序,申请人首先就得按进口国的国家认证机构规定的样品数量,送样品到该国指定的检测试验室进行测试,还要支付测试费用。
样品测试合格后,该国的国家认证机构派审查员或委托我国的检测站对申请企业的质量保证能力进行审查,审查合格后,可以获得该国的认证合格证书,使用他们的标志,若采用第一种程序,申请人只需将获得的CB测试证书及CB测试报告(井附有按该国提出的差异项目的测试结果)寄到该国的国家认证机构,不需寄送样品或仅寄个别样品复核,即可认可测试结果,最后该国的国家认证机构对工厂的质量保证能力审查合格,就可获得认证合格证书,可使用该国认证机构的标志。
比较这两种程序,就能根宿楚地了解到,第一种程序比第二种程序简便而且经济。我国企业获得了中国电工产品认证委员会颁发的CB测试证书后,向CB体系成员国申请该国国家认证机构的认证合格证书;既经济,又省时。
向CCEE申请CB测试证书的程序如下
(一)申请人是CB测试证书的持有者
1.申请人可以是一个企业或是企业的代理人。在后一种情况下,必须提交授权申请人代表该企业办理申请的证明文件,并且提供企业与申请人承担同样责任的证明文件。这些责任是指遵守:ECEE的规则和程序、CCEE章程、认证规则和程序,以及中国的有关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2.申请可以包括申请人所在国的一个或多个生产厂,这些生产厂制造的产品将受控于该企业。
3.当在不同的国家制造相同的产品时,申请人应就每个国家他所代理的企业分别提交一份申请。
4.如果申请人是在CCB的非成员国时,而且是为非成员国的企业代理提出申请时,必须对每份申请交纳附加费。附加费的数额,由IECEE的管理委员会决定。除另有协议外,附加费应由处理该申请的CCEE收取,并汇寄IECEE秘书处,存入CB体系的帐户。
注:独资企业按国外企业,合资企业按国内企业对待。
(二〕申请前的准备工作
凡具有法人地位的申请人,其产品准备销售到世界市场时,在产品研制设计阶段就要使其符合CB体系内采用的IEC标准(见表1),同时还要考虑CCB成员国的国了标准与1EC标准的差异。在申请人提交申请书和送样前,要确认其产品符合IEC安全标准和有关的出口国国家标准的差异。
指定该机构内一位人员负责处理从CB测试证书的申请、送样、获证,及获证后的有关事宜,并使其了解CB程序。
(三)申请程序
完成申请的准备工作后,申请人向CCEE秘书处联系,索取CCB统一印制的CB测试证书申请书(见图2)。来函说明申请人的姓名、地址、国家注册号(企业营业执照号)、电话、传真及准备申请的产品名称、型号、规格和商标。
CCEE秘书处收到企业来函后,将向申请人寄送申请表格、申请程序及费用要求。
申请人收到CCEE秘书处寄去的CB申请书及有关资料后,按申请书的要求填好(英文打字),向CCEE秘书处提交一式四份(一份原件,三份复印件)作为正式申请,申请人保存一份复印件存档,同时交纳所需费用。
如果申请人需要CCEE证明其产品满足中国或其他销往国的国家标准与相应的LC 标准的差异,那么在提交申请书的同时,可提出要求出具包括这些差异的试验报告的申请,申请人并应交纳附加的试验费用,其费用按收费标准的有关规定。
CCEE秘书处收到申请人提交的CB申请书及费用后,在两个星期内给申请人发出通知,并向所属CB试验室下达CB测试任务通知书(根据备CB试验室的分工,或与有关机构商定决定承担任务的试验室即检测站)。
申请人接到通知后,按通知要求向指定的CB试验室寄送样品。
(四)CB测试证书的颁发贸知识
试验结果合格,由CCEE向申请人颁发CB测试证书,并附CB测试报告的原件,如果申请书含差异试验,则附有附加试验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