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暖季节一过,北京的空气质量明显地有了改善。这一点北京回龙观小区的居民体会最明显。和别的小区不同的是,这个小区取暖造成空气污染问题特别引人注目,因为这里的几万户居民用的都是一种新型采暖设备———分户燃气采暖炉。
(一)
分户燃气采暖炉是最近几年才从国外引进的采暖设备,发展的势头十分迅猛。虽然报纸电视等媒体上的广告不多,但是各种的产品推介会和销售企业在自己网站上发表的文章,却让这种新产品在人们心目中留下了相当良好的印象。在前一些时间里,分户燃气采暖炉简直成了节能、环保、省钱的采暖设备的代表,是欧洲高档生活的象征。一些销售商在自己的宣传文章中声称:分户燃气采暖炉可以达到排放完全没有污染,而且十分节能,比集中供暖可以省三分之一甚至是一半的钱;分户燃气采暖炉可以自己控制采暖的时间和温度,是采暖方式的革命;欧洲的人们在自己的别墅里都使用这种采暖设备,这种设备在欧美等发达国家正在取代集中供暖等传统采暖方式;中国也要向这个方向发展。于是,不少人买房时高高兴兴和开发商签下了不要集中供暖而要一个分户燃气采暖炉的合同,还有人甚至签字同意开发商把原规划中有的集中供暖取消掉,换取一个几千元钱的壁挂燃气采暖炉。
(二)
然而,新鲜劲过去之后,燃气采暖炉的弊端显露出来了。北京回龙观小区的空气污染就是一个爆发点。回龙观是一个有数万户居民的经济适用房小区,为了减少经济适用房成本,使用了燃气炉分户采暖。开始这里的居民对此并没有什么意见,但是到了采暖季,几万个燃气炉一起燃烧起来,小区的居民就感到了空气污染的严重。特别是到了晚上,大家都回到家打开了燃气炉,如果气压再偏低一些,回龙观社区就到处烟气弥漫,空气中总能够闻到一种烧煤球的味道。这是因燃气炉燃烧不充分而散发出的二氧化硫的味道。
今年北京市人大政协两会期间,北京市人大代表金幼菊专门提出议案,要求解决分户燃气炉造成的空气污染问题。金幼菊介绍说,北京市节能办公室、北京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等单位曾经在回龙观及其他使用燃气炉分户采暖的小区进行测试,发现整个小区数万个燃气炉的小烟囱在低空排放,低空回流污染十分严重。
不仅仅是空气污染,关于分户燃气炉其他方面的负面消息也不断传出来。
不少使用了这种产品的居民对取暖费用的高昂所震惊,有的家庭80平方米的房子用这种炉子一年的采暖费要上万元,最后不得不又把煤炉子点起来。有的甚至宁愿到别处租房子住,也不敢用这种时髦的新产品。
(三)
和昂贵一起让居民受不了的,还有安全隐患。2005年12月,陕西榆林市一家酒店员工宿舍发生燃气采暖炉漏气事故,导致7死14伤的惨案。黑龙江哈尔滨市道里区北六道街有200多户使用这种炉子取暖,从1998年到1999年1月,先后发生7次爆炸事故。
北京是使用这种炉子最多的地区,发生的问题也不少。2002年北京某别墅区就发生一起使用这种炉子不当导致的一氧化碳中毒事件。这栋别墅里安装了国外知名大公司分户燃气炉,但是炉子的燃烧状况严重恶化,燃气热交换器盘管多处被腐蚀出了孔洞,结果导致别墅内的一名外籍业主中毒身亡。2005年12月,北京市丰台区法院判决一起燃气炉中毒案件,一位姓罗的北京市民家中的分户燃气采暖炉管道出现裂缝,导致全家三口人一氧化碳中毒。罗先生把生产厂家告上了法庭,索赔20多万元。法院判决生产厂家赔偿9.7万元。
(四)
比安全问题同样不能忽视的,是产品质量和售后服务。北京某居民小区把集中供暖改成了采暖炉分户供暖,几年过后,炉子出了问题不能使用,生产厂家不给维修,经销商因为和房地产开发商有矛盾也甩手不管,居民只好生煤炉和用电暖气抵御严寒,有的业主甚至外出租房过冬。北京丰台区某居民小区700多户的燃气炉遇到刮风天气必须打开窗户才能使用,根本就起不了什么取暖的作用。厂家组织力量开会研究抢修,居民只好在严寒中等待。作为一种新产品,分户燃气炉维修体系尚未形成,由于利润十分丰厚又导致生产和经营者蜂拥而起,泥沙俱下,不少经销商是靠和房地产开发商的不正当关系把炉子高价卖出去,狠赚一笔就走,根本就没有打算负售后的责任。某经销商卖出去的炉子普遍出现了质量问题,用户要求其根据使用说明书上保修两年的内容承担义务,该经销商竟然回答说,这种产品是进口的,说明书也是翻译过来的,翻译时不小心保留了维修的内容,但是这些内容只在国外有效,在国内是没有效的。
(五)
安全隐患、维修跟不上而产品出现故障又比较多,燃气炉问题成了业主和房地产开发商以及物业之间又一个矛盾焦点。有些业主甚至以此为由要求退房。也有的业主上书国家建设部,要求叫停分户燃气采暖炉。
和生产销售商以及一些媒体的宣传不同,有关管理部门和有关专家则对于这种产品持审慎态度。
不少专家一直通过各种渠道指出,燃气炉存在的安全隐患和空气污染问题不容忽视。
北京市政协委员、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空气调节研究所研究员杨纯华2001年就在北京两会上提出议案,指出发展分户燃气采暖炉要慎重。
杨纯华研究员日前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根据多数使用这种燃气炉的市民反映,这种采暖方式的费用是一般工薪阶层所承受不了的。使用这种采暖方式,往往是房地产开发商、燃气炉生产销售企业得到好处,而消费者则利益受损。房地产开发商可以摆脱集中供暖的责任,生产和销售企业获得了丰厚的利润,消费者却要承担其不应该承担的不良后果。
杨纯华研究员认为,污染问题尤其值得重视。虽然这种炉子使用的是经过处理的清洁能源,在废气排放总量上要比燃煤锅炉少一些。但是集中供暖锅炉的废气是通过很高的烟囱排放到高空去的,容易随风飘散,对人体的不良作用也因之减轻。而这种燃气炉是低空集中排放,对人体的不良作用就大一些。
所以应该提倡在所有能够使用集中供暖的地方尽量使用集中供暖。高层住宅区应该控制使用这种采暖方式。别墅等低密度住宅区如果有条件实行集中供暖也应该优先使用集中供暖。而在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文物保护区的别墅等低密度住宅和靠近这些地方的低密度住宅也应该禁止使用这种采暖方式。
北京市对于杨纯华研究员的议案非常重视,组织了规划、建设、市政、质检等部门联合起草专门的法规。虽然这一法规现在还没有正式出台,但是北京市已经控制在高层住宅上使用分户燃气采暖炉。
北京市政管理部门负责人2004年初曾经对新闻媒体指出,政府不提倡一家一户通过燃气炉采暖这种供暖方式,因为这种供暖方式不安全、污染、供热效率低。这位负责人说,这种供暖方式其实和以前北京平房居民烧炉子差不多,只不过是把煤换成燃气罢了。
国家建设部有关负责人日前也对记者表示,建设部、发改委等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推进城镇供热体制改革的意见》中明确提出,普及集中供热是改革的方向,不可能用其他方式去取代集中供热。
(六)
虽然有很多争议,但分户燃气采暖炉终究是一种比煤球炉子好的采暖设备,是集中供暖的很好的补充。
出现事故,消耗燃料过多,出现故障无人维修等问题都是人为造成的。如果是质量合格的产品并且使用温控器,就不会消耗燃料过多,正确使用合格的产品和及时按照规范进行维修,事故是可以避免的。不能够因为出现了事故而否定一种产品,就像不能够因为汽车出现了不少事故就禁止汽车上路一样。
总而言之,不能简单叫停分户燃气采暖炉,但是加强监管却是必要的。
首先,应该对房地产开发商利用这种产品推脱集中供暖责任的行为进行干预。在我国北方,房子的造价中是包含采暖设施的,房子的维修基金中也包括维修采暖设施的份额。房地产开发商用一个炉子取代了集中供暖,不但节省了大量资金,还节省了用于建设锅炉房等设施的土地,在这些土地上建设住宅又可以获得巨额的利益。如果再提供质量低劣的采暖炉并且不负责必要的维修等售后服务,使消费者不能正常采暖,则更是严重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
现在,分户燃气采暖炉在营销、产品质量、售后服务等方面都存在不少问题,均需要通过加强监管促进其规范与改进。因为这不仅关系到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而且关系到这个行业的健康发展。
考虑到空气污染的问题,限制使用特别是在高层建筑中和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文物保护区及其周边地区限制使用是明智的做法。